第一条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党员队伍建设质量,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党组织应当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引导党员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党性,提高素质,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不断增强党员教育管理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建设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将严的要求落实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接受教育管理;
(二)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突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教育,引导党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党员教育管理质量和实效,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四)坚持从实际出发,加强分类指导,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作用。
第二章 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第五条 把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作为党员教育管理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充分认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大意义,自觉学懂弄通做实。
第六条 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基本精神、实践要求,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增强政治自觉、理论自信。
教育引导党员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第七条 坚持集中教育和经常性教育相结合,组织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集中轮训、理论宣讲、组织生活、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形成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党员学深悟透、入脑入心。
第八条 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引导党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学以致用、知行合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过硬本领,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坚持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全面学、系统学、贯通学、深入学、跟进学,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第三章 党员教育基本任务
一、党员学习
1.学习内容:各党支部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确定具体学习内容。学习内容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的原则。具体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新时期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党内各类规章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相关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师德师风等相关内容。
2.学习方式:一是集中学习,党总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党员培训班。二是交流研讨,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每月围绕一个主题开展一次学习研讨。三是个人自学,每名党员结合工作实际,坚持每学期读一本思想政治原著,做好学习笔记。
3.学习管理:建立考勤制度。党员在集中学习时间不得无故缺席,如必须紧急办理公务时,须向支部领导请假。如因外出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时,必须向支部领导请假,事后必须按规定补课。
实行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党支部成立认定小组,负责对党员教育中的学习笔记、学习心得、交流材料等进行检查和认定。建立党员学习档案,合理运用认定结果,把党员参加学习的情况和学习成果作为对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依据,与党员民主评议、优秀党员评比挂钩,促使党员提高学习深度,提高学习效果。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支委会全体成员参加。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内容。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讲师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三、主题党日
1.活动时间: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一周的星期四,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支部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
4.活动内容:各党支部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个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可以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近平系列讲话、实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党员走访联系日。开展志愿服务,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组织党员开展结对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众、学生党员校社联动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基层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校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为民服务奉献日。开展先锋行动,服务教育教学、推动工作,组织党员带头创先争优、履职践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党员良好形象。
(5)党内民主评议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等活动,并于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年度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5.活动要求:
(1)领导责任。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支部党员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2)工作保障。根据支部实际情况,可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支部党员活动日正常开支,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要搭建活动载体,有效创新组织模式,灵活开展各类活动。
(3)严明纪律。党员固定活动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开展各类活动,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给党员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每名党员每年参加固定活动日活动不得少于3次。
(4)认真记录。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记录本、做好痕迹管理,要有记录、图片、报道等存档资料,作为党员积分管理、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
四、党费缴纳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全体党员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二)具体要求
1.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2.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做好党员思想工作,督促党员增强党员意识,主动自觉向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按月及时足额交纳党费,缴纳基数随月收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遇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一次党费,也可委托亲属或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及时补交,补交党费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3.党员自愿多交党费不限,自愿一次多交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全部上缴中央。
4.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五、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注意严格程序步骤,落实环节任务,认真做好会前、会中、会后各项工作,切实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
(一)会前准备
1.制定方案。深入党员群众中广泛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建议。根据教育工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2.组织学习。组织生活会召开前,组织党员围绕相关专题进行集中学习,深刻认识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意义,打牢思想基础。
3.谈心谈话。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谈,党员之间谈。认真做好意见和问题的梳理汇总。。
4.查找问题。对照党章标准,党支部班子查找在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教育引领和联系服务群众,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
5.准备班子情况通报和个人发言提纲。在列出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党支部班子形成征求意见、查摆问题及初步整改措施的情况通报,支部班子成员撰写个人发言提纲,检查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提出整改措施。
6.做好沟通。党支部提前与所属党总支(基层党委)沟通情况,上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具体方案,听取意见建议,确定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开法,邀请党总支(基层党委)或校党委派员参加并指导会议。通知党员按时参会。
(二)召开会议
1.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通报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以及集体研究的整改措施情况,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联系班子存在的问题,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查找不足,进行党性分析,明确整改方向。
批评与自我批评结束后,参加会议的党总支(基层党委)或校党委有关同志进行点评。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会议要有专人负责做好记录。
2.召开党员大会,民主评议党员。民主评议党员不下指标、不定比例、不唯票数。会上,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每名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还要通报党支部班子查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并组织全体党员对党支部班子的工作、作风等进行书面评议。
3.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参加年度民主生活会的,可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对年老体弱、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参加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
4.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直接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通报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以及整改措施情况,并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之后按照有关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三)会后工作
1.整改方案。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和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具体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公示。
2.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报经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及时向本人反馈。
3.表彰处置。党支部对评为优秀的党员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立足教育帮助,进行必要的谈心谈话,促进转化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办法程序,妥善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4.总结上报。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后,党支部要及时整理会议的有关档案资料,并将会议召开情况和班子查摆的问题、整改措施以及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党总支备案。